行政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行政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法院)
行政诉讼起诉后撤诉还能再起诉吗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案情有新证据或者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的情况下才可以再起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按撤诉处理还能再起诉吗
法律分析:因原告或者上诉人没有按照法院规定的日期缴纳案件受理费,同时也不提出要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的申请被按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于法律规定的日期内再次提起诉讼或者上诉且缴纳诉讼费,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十九条 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行政诉讼原告撤诉能否再起诉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原告撤诉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若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若是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撤诉以后可以再起诉吗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第六十一条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
行政诉讼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起诉
法律分析:提起行政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准许撤诉后,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如果原告是因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可以再起诉,但要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提供起诉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七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