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债权允许转让吗(汽车抵押债权能转让吗)
机动车抵押登记可以办理转让吗
法律主观: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 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车可以买卖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
抵押车按法律规定是不能买卖的,但是经抵押权人同意也是可以的。如果买车人替抵押人偿还债务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如果不进行正规的程序,所有人找上来把车开走结果会很难搞,毕竟是法律认可的所有人,不登记是不能对他进行对抗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抵押权消灭 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第二十三条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6868为担保 债务 的履行,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 债权人 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 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的车辆能否转让
抵押的车辆可以转让。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人的该行为损害其权利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防止抵押人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形下处分抵押财产,因为如果抵押人不将转让的价款用于清偿债务,将直接导致对抵押权人的损害。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对自己无所有权或者无处分权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
抵押车辆转让的流程:
1、过户双方携带身份证及机动车所有人证明、相关协议、车辆登记证书,进入公安部门指定部门进行抵押车过户登记;
2、登记完毕后等待过户结果,如果办理的时间较短并且双方资料齐全正常的话,一般可在当日完成过户登记;
3、办理完毕后即可领取车主登记证书、发票、行驶证,最后前往税务部门缴纳车辆交易税,完成抵押车过户手续。
不能转让的车辆如下: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四)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合法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进行还款时,贷款银行或平台债权转让通知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或平台只能讲车辆进行抵押拍卖,将所得的款项偿还贷款。
机动车债权担保抵押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必须据实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抵押车的债权转让合法吗?
抵押车的债权转让合法的:1、抵押人无法理解自车辆的权属也是无法理解车辆之前是否有过抵押抵押期间;2、抵押人随时可不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该抵押的车辆百其他债权人也可要求债务人以该车辆清偿债务;3、抵押车指的是抵押贷款会无法还款度的车辆或贷款购买后无法偿还款项的车辆此类车辆的价格较低购买者可用享受较低的价格但是购买后无法申请过户。
汽车抵押了还能转让吗
一、汽车抵押了还能转让吗
1、汽车抵押了还能转让。但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车辆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同时还要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在转让抵押登记了的车辆以后,抵押人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解除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是什么
1、《机动车质押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抵押权人解除抵押通知。
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车辆也能转让吗
法律分析:
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车辆也能转让,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抵押金额的确定可以基于和约市值水平,也可以基于信用评级,市值或信用评级变化使所需抵押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一、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合法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进行还款时,贷款银行或平台债权转让通知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或平台只能讲车辆进行抵押拍卖,将所得的款项偿还贷款。抵押车拍卖的合法正规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抵押车的购买是无法申请过户的,不过抵押车辆的保险以及年审等问题都是能够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的车辆能否转让
抵押的车辆可以转让,对于抵押财产的转让,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可以证明该转让会损害其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提存。
转让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车辆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同时还要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登记了的车辆时应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或者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在转让抵押登记了的车辆以后,抵押人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一、按揭抵押车辆能否转让
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所以抵押期满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未经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不得将抵押车辆过户。
二、车辆怎么解除抵押
在办理车辆按揭贷款,或者以车辆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都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在贷款结清之后,借款人需要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排队号等候;
2.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车辆解除抵押申请,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需要提交车辆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