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有没有用(购房合同原件丢了,只有复印件如何处理)
购房合同复印件有什么用?
法律主观:
购房合同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 故:法院对复印件只是考虑使用,但若对方对此无异议,复印件的效力相当于得以认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有用吗
法律分析:在办理许多与房产有关的证件时,都需要用到购房合同原件才行,比如去银行贷款,就需要合同原件作为材料上缴银行。购房合同是证明买房者与开发商存在购房交易的有力凭证,如若丢失应该尽快补办。如果购房合同在预售前丢失,可以直接和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合同,以前合同作废,如果在售后丢失合同,需要购房者刊登公示合同丢失3个月后,再和开发商从新拟定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办理房产证必须要购房合同原件吗?复印件可以吗?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办?房屋购置合同小贴士
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办?分三种情况: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房屋购置合同小贴士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结束语:
1、只有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2、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
买房认购金可以退吗? 没签合同 买房签认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如果你打算买房,你应该了解一下买房的相关知识,尤其是买房的时候,你需要认购费。对于买房人来说,如果有买房的诚意,就应该提前交一笔认购款。那么,房认购金可以退吗?没签合同,买房签认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房认购金可以退吗?没签合同
买房认购金可以退吗?没签合同一般是可以退的。认购金其实也叫“诚意金”,当购房者在看房时对房子感到满意时,他们会支付一笔“订金”,以显示他们买房的诚意。除此之外,在支付认购款后,购房人在买房时也有优先购买权,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折扣。但也要看认购金时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而且签了合同的话一般都是不可以退的,当然,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二、买房签认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房子的基本信息要详细约定
认购书相对于购房合同中的条款会简单一些,但也要具备一些合同的基本条件,比如房产的名称、购买的建筑面积,以及普通房子的一些条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认购书中必须写哪些条款,但原则上,由于是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所以关于房屋的基本信息应当详细明确约定并写入认购书。
2、有关金钱事项要约定清楚
在签房子认购书时,就要约定好房价,因为签认购书时,付款相对比较粗糙,一般都是想拿到批。大多数开发商和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时都会收取一定的定金。购房者首先要搞清楚是哪笔定金,其次要知道如何处理定金,明确违约的后果。
3、调查开发商资质和预售证明
当大家需要签房屋认购书的时候,还需要对开发商那边的资质以及开发商的相关证书经常考察才行,认购书条款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不会在认购书中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4、避免受限制条款
虽然所签订的买房认购书里面的条款不多,但在签订买房认购书的时候还是需要看清楚认购书里面是否有受牵制条款,如:购房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此条款没有区分不同情况下的过错方,直接认定为购房者的错误并且不退还定金,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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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有效的吗
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有效的。
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购房合同丢了严重吗
购房合同丢了危害是不大的,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即可。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丢失购房协议书,一般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只是不方便。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
二手房购房协议会加入户口约定和水电煤气费用结算等事项。购房协议书丢失不会影响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一式多份,可以到对方复议即可。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丢了复印件有用吗
法律分析:只有复印件是不可以的,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只有复印件如何处理
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丢了复印件有用吗
法律主观:
可以。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一方丢失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